獎勵辦法
主辦單位不支付任何參與花開藝朵朵選秀之個別參與人(團體)之經費與支出。
通過複選錄取者,可獲3-8萬元不等的製作費。並安排於「2010臺北國際花卉博覽會」期間演出。
製作費給付標準為1-4人表演者4萬為上限,5-8人表演者6萬為上限,9人以上8萬為上限。但評審得依個別演出水準與發展潛力,裁定最終補助製作費金額。本補助金額依中華民國稅法扣稅。
2010年臺北國際花卉博覽會日期為2010年11月6日~2011年4月25日,於此活動期間,獲選團隊將另安排5-10場演出機會,車馬費另計。花博演出地點為新生公園,總計總演出場次超過140場。花博期間之演出細節將由花博小組與入選者另行聯絡安排。
報名即視同願意遵照本簡章規定,敬請詳加閱讀,避免權益受損。
本辦法若有未盡之處,花開藝朵朵承辦小組有權作出修正,並於網站上公告,不另個別通知。
所有報名資料概不退回,請參加者自留原稿。
聯絡方式
花開藝朵朵承辦小組02-25289580分機194~196
Email: floraexpo@taipeifringe.org






